广告知识科普:
1989年联邦贸易局起诉坎贝尔汤料公司,称其汤料广告含欺诈内容。这家公司印发的广告称其鸡汤料和“绝大部分”坎贝尔牌汤料的脂肪和胆固醇含量很低,并有助于减少心脏病的的发病率。联邦贸易委员会说这则广告是在误导消费者,因为其汤料中钠的含量过高。而钠是诱发高血压并增加心脏病发病率的成分。这则广告是坎贝尔公司“鲜汤即美食”(Soup is Good Food)广告运动中的一则,该广告在1988年的妇女杂志上连续刊登了一年。
1992年8月坎贝尔公司与联邦贸易委员会达成一项协议:坎贝尔公司将在产品说明书上标明汤料中钠的含量,以及每人每天最高的钠摄入量。如果汤料中钠含量超过500毫克,超过食品与药品管理委员会(FDA)规定的最高限量则必须注明有引发心脏病的可能。在谈论这一协议时,联邦贸易委员会委员玛利·艾兹昆格说:“我原想将这一协议适用于所有坎贝尔的汤料产品,但为了尽快使它获准通过,我们也就同意只适用于部分产品了。“